機電工程施工質量管理 一、質量預控 1.施工準備質量控制:施工機具、檢測器具質量控制;工程設備材料、半成品及構件質量控制;質量保證體系、施工人員資格審查、操作人員培訓等管理控制;質量控制系統組織的控制;施工方案、施工計劃、施工方法、檢驗方法審查的控制;工程技術環境監督檢查的控制;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審查把關控制等。 2.質量控制核心:人機料法環+事前、事中、事后。 3.質量管理原則:以單位工程優良合格保證群體單項工程優良合格,以分部工程優良合格保證單位工程優良合格,以分項工程優良合格保證分部工程優良合格,以檢驗批優良合格保證分項工程優良合格,以工序優良合格保證檢驗批優良合格。 4.質量控制點的劃分 (1)A級控制點:影響裝置、設備的安全運行、使用功能或運行后出現質量問題時必須停車才可處理或合同協議有特殊要求的質量控制點,必須由施工、監理和業主三方質檢人員共同檢查確認并簽證。 (2)B級控制點:影響下道工序質量的質量控制點,由施工、監理雙方質檢人員共同檢查確認并簽證。 (3)C級控制點:對工程質量影響較小或開車后出現問題可隨時處理的次要質量控制點,由施工方質檢人員自行檢查確認。 二、施工工序質量檢驗 1.工序質量檢驗是指質量檢查人員剝用一定的方法和手段,對工序操作及其完成產品的質量進行實物的測定、查看和檢査,并將所測得的結果同該工序的操作規程規定的質量特性和技術標準進行比較,從而判斷是否合格。 2.“三檢制”是指操作人員的“自檢”“互檢”和專職質量管理人員的“專檢”相結合的檢驗制度。 3.一般情況下,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檢驗以專職檢驗人員為主,生產過程的各項作業的檢驗則以施工現場操作人員的自檢、互檢為主,專職檢驗人員巡回抽檢為輔。成品的質量必須進行終檢認證。 三、施工質量問題和質量事故的處理 1.工程質量事故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質量事故。 2.質量事故處理程序:事故報告→現場保護→事故調查→撰寫質量事故調查報告→事故處理報告。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工程建設單位負責人報告;工程建設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 3.質量事故處理方式:返工處理、返修處理、限制使用、不作處理、報廢處理。 |